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负责依据贵州省发改委关于相关设备更新项目要求,进行贵州省黔剧院演艺设备更新可行性研究方案编制,并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可研方案编制工作,出具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协助黔剧院通过贵州省发改委组织的关于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评审。
一、单位主要职能 (一)传承、保护和发展黔剧,传播贵州文化。 (二)开展舞台艺术作品创作,演出黔剧、方言小品、民族 歌舞等剧目,承担相关公益性和政治性演出任务,承担我省非物 质文化遗产黔剧的保护、研究、宣传、传承和发展工作,对传统 艺术进行整理加工与保护,开展相关艺术的研究评论和表演人才 培养工作,开展相关艺术经营活动。